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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8日在大同市平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何芮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回顾三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民主监督下,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践行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及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助推首善平城建设和转型发展新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融入全区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保障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的专项斗争中,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批准逮捕134人,提起公诉187人。对被告人孙某某等3人强行占用农村土地并出租盈利近300万元涉恶一案,依法提起公诉,重拳出击,“铲乡霸、除村恶”。2018年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

推进平安平城和谐平城建设。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全力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始终坚持“平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93件1223人,提起公诉1219件1716人。积极融入全区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审查区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13件14人,提起公诉11件13人。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23人,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年提升,切实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到实处。

用心用情护航经济发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人,提起公诉188人。对陈某某等18人以投资为由诈骗39名被害人791万元一案,依法批准逮捕,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社会发展增添活力,对5起涉及民营企业的轻微刑事案件,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的大同市某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民事申诉案,通过召集律师、法学专家进行深度研讨,最终,提请抗诉后市检察院作出抗诉决定。张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案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19年度“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例。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商护航举措,共促合规经营。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抓末端,治已病。抓实抓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访70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0余件,回复率为100%。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接待来访36批次,检察长审核把关23件重大敏感信访件的回复工作。改变就案办案思维,多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圆满解决了王某某历经三十年之久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排忧解难传递司法温情

为百姓守住“钱袋子”。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批准逮捕24件37人,提起公诉37件61人。对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余万元、扰乱金融秩序案,依法提起公诉,保障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开展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面对面释法说理,使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筑牢人民群众金融安全屏障。

坚决守护食药安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筑牢食药安全防线。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2件。针对群众关切的狂犬病问题疫苗开展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消除公众恐慌。针对部分集贸市场未按规定进行专门检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启动诉前程序,及时消除隐患,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制度。

为弱势群体“撑腰”。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支持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好实事。办理的某房产公司拖欠高某某等12人工资报酬支持起诉案,成功为其讨回工资30万元。在协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冬季专项活动中,帮助2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93.34万元,该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助力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履职尽责,确保“应救尽救”,共司法救助51人,发放救助金人民币94.79万元,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2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综合考虑其为在校学生且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等因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其放下心理包袱,顺利考入大学。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力度,对一起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6件46人,提起公诉29件51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1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2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筑起校园安全“防火墙”。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严把侦查监督关,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10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撤案11件。前移监督关口,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优化检警协作,打通公检信息壁垒。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74件次,提出抗诉28件,列席审委会19次,凝聚司法合力,共促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48件,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455人。对平城区220名在矫人员设立台账、定期监督,提升矫正工作质量,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准度。办理民事监督类案件236件。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后被市检察院采纳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区法院全部采纳。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2件,区法院全部裁定再审,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1件,公安机关全部立案侦查。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实度。受理行政监督类案件2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息诉5件,在办理张某某土地确权纠纷案中,通过多次实地勘察、面对面释法说理,依法细致化解,最后张某某撤回起诉,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广度。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9件。集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建设乡村乡企美丽宜居环境”“严格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治黄河水污染、助力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各类垃圾1700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0余公里,清理工业废渣等4900立方米,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327平方米,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2亩,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持严管厚爱并举,强基固本激发活力

坚持政治统领。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舆论阵地,通过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动态信息600余条,传递检察正能量,展现检察新风貌。

深化检察改革。积极配合我区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规范化,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在员额检察官遴选、干部提拔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激励员额检察官担当作为。把法律文书评审特别是“评差”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倒逼办案人员能力提升。加强“三远一网”等智慧检务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扎紧制度“篱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一律做到“逢问必录”。抓好关键岗位人员的动态管理,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引导干警明底线、知敬畏。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平城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位代表真诚履职、倾心助力和建言献策。三年来,我们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80余人次。在此,我谨代表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理念仍需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还须持续发力。二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还未更好地落实到办案中。三是队伍整体素能仍需强化,复合型人才匮乏,办理新领域案件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破解。

 

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

 

今后五年,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平城检察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发展思路,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上创造更优成绩,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平城区转型出雏型,在加快建设现代服务集聚区、创新生态试验区、市域治理示范区、幸福大同先行区的平城篇章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新思想为统领,着力开拓践行检察理念新境界。持续深化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活动”,扎实开展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检察工作举措。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多层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法治平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以高质量为导向,着力开创服务转型发展新局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动落实,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立足办好案,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深化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检察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当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老娘舅”;深化“三零”单位创建,积极拓展检察数据分析研判深度广度,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针对发案趋势特点和监督办案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当好法治参谋。

三、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愿景。深刻把握“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从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着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建立普通刑事犯罪涉黑涉恶同步识别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等犯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聚焦环境、食品等重点领域,打好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不断提升“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实质效,减轻群众诉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传承“知心姐姐”精神,努力将我院未检工作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品牌。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推开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着力彰显法律监督新作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统筹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落实指控证明犯罪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做细做实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筑牢防范冤错案件的第一道防线。完善检察听证制度机制,“应听尽听”,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以强有力的刑事执行监督坚决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发生,以精准抗诉,促进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以解决问题为根本,推动公益损害问题持续解决。持续不懈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违法行为监督。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以检察建议高质量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以“五个过硬”为标准,着力实现队伍建设新提升。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强化“三基建设”,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着力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做实寻根铸魂工程,坚定为党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永不蒙尘。

2021年的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平城检察人将更加自觉担当作为,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以平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严格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好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政治要求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自觉,实现双促进、双提升。

二、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培训研讨、案例解读、典型示范、数据分析等方式,持续更新检察理念,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自觉、主动、全力融入社会治理,及时向区委、人大反映社会治理问题,深化治理成效,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传递检察正能量。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突出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在科学管理、转变作风、提升质效上下功夫,确保巡视整改实效。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核心能力为抓手,探索检察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认真举办业务大讲堂,积极锻造“工匠”“大家”,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大力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

四、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紧扣“三个环节”“四项任务”,做深做细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案管、检务督察等职能作用,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互贯通。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风险防控体系。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尽责,奋力开拓创新,谱写“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平城检察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两方面的要求。

2.“少捕慎诉”理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不能办结的,以后每月都要向信访人答复一次进展情况,直到答复办理结果为止,努力使群众对信件流转清清楚楚、对办理过程明明白白。

5.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6.1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行政争议化解难的问题比较普遍,导致当事人不断上访,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8.“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

9.“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双赢多赢共赢:在2018年7月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强调要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1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12.“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3.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活动”:2018年6月2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从2018年至202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

1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三个环节”: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15.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四项任务”: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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