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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6日在大同市平城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芮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区党代会精神,执行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切实转变理念,持续提升本领,以忠诚履职助力首善之区的四区建设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平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立场坚定顾大局,紧跟党中央步伐,抓实抓细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学习“四史”作为必修内容,进一步增加了历史自信、增进了团结统一、增强了斗争精神,持续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具体行动,制定了便民利民措施20条并向社会公布,为群众办实事476件,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效果。

一年来,我们驰而不息重自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紧扣“四项任务”,坚持“查改治建”,进一步坚定了政治信仰、强化了法纪意识、更新了理念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特别是深入推进“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共填报323件,是2020年的17倍,坚决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

一年来,我们凝心聚力谋发展,牢记中央《意见》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四个定位”,紧紧围绕全区大局,依法自觉能动创新履职,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民生痛点和群众关注点作为履职尽责着力点,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是检察履职最鲜明的底色,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持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1个,入选省院典型案例1个,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奖励2个,内设机构获得市级奖励2个,个人获得高检院《检察日报》奖励1个,省级奖励2个,市、区级奖励9个,用优异的检察业绩向人民交出满意检察答卷。

一、融入大局,担当作为,护航平城高质量发展

紧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围绕平城区“一核四区七高地”的总体发展思路,增强“首位度”意识,把严格适用法律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以检察担当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持续为首善平城做贡献。

全力维护平安平城。从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47人,提起公诉54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减、要求不变,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件3人、提起公诉6件10人,均获有罪判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预防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发生,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加强监督,整改率达100%。进一步规范矫正手段,设立了全市首家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实现了教育帮扶效果最大化。每季度向社会发布检察办案主要数据及趋势,以“检察专报”引导动态防治。

扎实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构建监检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提前介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的反腐合力。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实现了提前介入全覆盖。对4件4人职务犯罪重大案件信息在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了检务公开,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有无犯罪记录9000余人次,为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贡献力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打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在服务与监督中“安商暖企”。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23人、提起公诉36件62人。倾力保障创新生态试验区建设,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开展清理涉民企“挂案”专项行动,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助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办理何某某虚开发票案时,综合考虑其积极配合调查、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并且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加大涉民营企业民事执行监督力度,针对一起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中,被执行公司申报无财产情况不实的问题,制发恢复案件执行的检察建议,有效保护胜诉民营企业利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推企业合规经营》经验成果被高检院《人民监督》媒介推广。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班子成员深入大同市瑞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大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公司等开展调研走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倾情保护生态环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嘱托,深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共办理相关案件70件,用“检察蓝”持续守护大同蓝、建设大同清、厚植大同绿。针对“四乱”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垃圾870余吨。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与检察长集中开展了专项巡河行动,助力河湖水生态文明建设。针对9棵古树保护不力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机关做好对古树名木的登记建档挂牌等管理保护工作,被“山西检察”媒介推广。

二、能动司法,聚焦民生,守护人民幸福安宁

深刻领悟“小”案件关系“大”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办好令人民群众操心、揪心、烦心的案件。

守护群众切身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惩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件1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对线上线下餐饮销售,保健品、药品等销售问题进行监督,保障相关“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办理窨井盖案件13件,督促职能机关及时修补,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通过诉前磋商消除火灾隐患,清除飞线充电14起、楼道私放电动车120余辆、杂物1000余件;对消防通道不畅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全市率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解决房地产领域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对购房者开展广泛调查问卷,采取“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的方式,为个人信息保护贡献检察智慧。

多元维护社会安定把化解矛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践行“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64件,七日内答复率为100%。深入落实检察长包案首办责任制,对上级交办的2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包案,针对诉求一案一策,全部办结,力促事心双解、息诉罢访。“零距离”为民解忧,检察长共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74件,办信接访172次,实现就近就地化解矛盾,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坚持扶危救困、“应救尽救”,加大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5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6万余元。设立了全市首家基层院听证员库,并率先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听证,共听证案件204件,直播听证案件4次6件,实现了“四大检察”、九大业务听证全覆盖,听证案件数及直播听证案件数均位列全省第一,真正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推动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可知可感可触。

用心守护幸福家依法严惩金融诈骗犯罪,批准逮捕2件6人,提起公诉3件3人。扎实推进反电诈“断卡”行动,起诉4件10人。积极助力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非吸”)案犯罪嫌疑人开展国际追逃的工作,形成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的有力态势。开展追赃挽损专项行动,追赃挽损率全市排名第一。积极推进由事后追赃挽损向事前多措预防转变,在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推进会上作主题宣讲;召开检警联席会,共享经验,共商问题;综合运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分层分类处理,协同多部门推进综合治理;坚持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反洗钱、反电诈、反“非吸”等宣传活动,助推主城区加快构筑全社会反诈大格局。

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主动传递“法治温暖”,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与劳动监察大队协作配合,帮助农民工成功讨回工资42万元。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与司法局、律协等共筑法律援助工作岗,形成法院立案、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一条龙绿色通道,以“我管”促“都管”。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0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150万余元薪资。《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被高检院《人民监督》推广。以“求极致”的能动司法检察理念,跨省跨市3000余公里,通过“检察听证+公益公证+多方参与”方式,为八旬老人解决了赡养难题,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全省典型案例。对发现的部分盲道存在下陷、被占用隔断的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切实维护视力障碍人士权益,彰显司法关怀。

检护未来特殊优先。多措并举使“知心姐姐”未检品牌变名牌,稳步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2021年通过强制报告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2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3人。建立跨省、跨市、跨部门的协同帮教机制,帮教率位列全市第一。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在全市首次探索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经常照料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针对一起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案件,引入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联合,查询了5130名教职员工有无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切实做到了“把大灰狼拒之门外”。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检察监督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贯通。21名员额检察官在32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让法治种子根植于心。《普法与追梦同行,构筑最美少年心》《三部门联合行动,营造校园周边“无烟圈”》的经验材料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异地帮教,“未”你架起千里桥》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深耕主业,笃行不怠,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深刻认识“法律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的目标和任务一致”,落细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也当好无辜的保护者,更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努力成为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一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重罪依法严惩,轻罪依法宽缓,实现教育改造、标本兼治。加强侦诉衔接,打造全省派驻公安检察室“平城样板”,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有效引导侦查取证,规范补充侦查工作,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繁简分流,做好诉源治理。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全市率先使用非羁押智能监控设备,诉前羁押率位列全市第一方阵。不捕198人,同比增长12.5%。对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果断适用逮捕措施。依法不诉184人,同比增长234.5%,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绝非“一放了之”,而是依法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检察官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的基础上,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合刑事和解,强化控辩协商,促进推动辩护模式前移到审前阶段。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95%,较去年增长14.26个百分点。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速裁程序40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新理念,用好侦查监督平台,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构建新型侦诉关系,赢得被监督者的支持与配合,监督立案18件,同比增长350%;监督撤案11件,同比增长450%。强化诉审配合制约机制,常态化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全市第一,既尊重和支持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权威,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促进庭审实质化。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统一,在精准监督上做文章,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4件。办理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6件,通过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监督采纳率为100%。贯彻落实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在公、检、法三家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全省第一个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岗,纠正虚假诉讼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对涉嫌犯罪的起诉4人。在办理于某虚假诉讼系列案时坚持追根溯源,进而挖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最终法院对4名被告人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刑事、民事检察监督合力,重拳打击了虚假诉讼,该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岗”,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立足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定位,推行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非诉执行为延伸的工作格局。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用心力促行政争议平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理1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其中争议在3年以上的12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提出检察建议9件,监督采纳率达100%。针对郭某某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中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就相关职能机关应对突发舆情处置不当引发舆论风波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网络舆情治理,稳定社会大局。

提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拓展案件来源,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通过推行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应用,发动公益志愿者线上线索举报,共办理案件188,办理法定领域99件,办理等外领域89件。对两家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不规范行为易导致生物安全隐患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达到一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结案68件,磋商结案119,诉前整改率达100%。持续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四、党建引领,勇毅前行,锻造忠诚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结合“双百工程”,抓好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政治要求审视业务成效,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自觉,实现两促进、双提升。

从严治检,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与区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日常监督制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人才兴检,持续提升综合素能。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原则,持续推进整体素能提升和年轻干部成长,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新入额检察官5名,择优配置中层年轻干部17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检察人员双向选择,进一步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强基导向,创新员额检察官讲解指导性案例例会制度,开展“解答式”培训30次,讲解指导性案例45例,进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20余次。扩充新媒体宣传队伍,吸纳宣传骨干26人,全年发布原创公众号信息318篇,国家级媒体转发6篇,省级媒体转发49篇,市级媒体转发182篇次。贯彻落实《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以“区别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为原则,分档分级发放司法绩效和年终绩效,全方位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科技强检,强化检察工作质效。始终树牢“保密工作无小事”理念,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替代工程涉密电脑的安装、调试、使用,做到了真替真用,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进检察工作“线上模式”,在全省首批高标准完成了“一号工程”建设,特别是建成了全省示范会谈室模板,形成了以指挥中心为核心,全院技术、办案、功能用房全联网、全覆盖的辐射式智能化结构,推进了以运行平台为基础、以智慧应用为重点、以跨部门协同办案为导向的信息化建设,为自身高质量发展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如通过办案功能区全程录音录像,切实提升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质效。推进实施律师互联网阅卷,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的升级。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特别是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告,配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04人次。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最大的动力,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在此,我代表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仍需持续更新,特别是在具体办案中,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仍需持续提升,特别是办理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在能动司法担当作为上仍需下大力气;三是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与中央《意见》要求仍然差距很大,“三基建设”仍需抓实;四是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上仍需下足功夫,着力补齐短板。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六次党代会、区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政治建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实质量建设年,紧紧围绕市委部署的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体要求和区委“一核四区七高地”的总体发展思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平城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平城区经济社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持续稳进,更加自觉服务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全方位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上持续发力。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持续助力反腐斗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继续推进清理“挂案”专项行动,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综合“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守护少年心。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落细,继续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促进“六大保护”整体落实,达到“1+5>6”的效果。紧盯生态环境领保护治理构建“四大检察”立体保护格局,守护高质量发展底色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狠抓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非羁押监管措施扩大适用,对轻罪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等尽量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大力推进电子手环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力度。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保障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大力推动速裁程序适用,对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构建“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注重提出附加刑建议。树牢大控方理念,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落实,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以此推动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加大对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拓展支持起诉案件来源,增强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审限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提效能”,积极探索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加强行政检察精准化、穿透性、深层次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落实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支持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发挥公益保护作用。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通过公众参与检察监督的方式,加强自身监督和检察监督。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检察高质量发展,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进一步抓实一号工程质效,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在深度运用上下功夫提升诉讼服务和监督工作的智能化、集约化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提升,更加自觉建设好能战善战的过硬检察铁军。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业务融为一体的履职担当,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建设、正风肃纪、素能培训、正向激励、制度建设五方面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抓牢忠诚履职的“三基建设”,既保“底色”,更有“亮色”,“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继续强化科学管理,优化完善业绩考评,持续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通过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进一步增强素质能力、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高标准培根铸魂淬炼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是我们2022年实干前行的状态,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秉持人民至上的初心“攻坚克难、加压奋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城、法治平城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中央《意见》。

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省委《实施意见》。

“四项任务”: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四个定位”: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四乱”:乱堆、乱放、乱扔、乱倒。

四个最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四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五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硏,认真剖析案件数据,针对人民法院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七号检察建议”: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检察机关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未检:未成年人检察。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一号工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推动的“12309山西智慧检察服务监督中心”。

未成年人保护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传统领域;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5个等外领域。

三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对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努力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即“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三号检察建议”得到了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积极反馈和有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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