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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3月大同市平城区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3月大同市平城区院

主要办案数据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2020年一季度,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省院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扫黑除恶,彰显检察担当。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关键之年,我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保持高压态势,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贡献检察智慧。截至2020年3月31日,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3件1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件3人,提起公诉2件2 人,1件1人查否(受理涉恶审结不涉恶)。

(二)严抓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经过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间断性成果。我院全体干警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院共办理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案件3件3人,并口头提出检察意见。

(三)助力“三大攻坚”,发挥检察职能。我院积极投身经济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惩治经济类犯罪。一季度以来,我院受理审查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件6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该两类案件15件19人。

二、刑事民事,双管齐下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大同市平城区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人,同比下降54.2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9人,同比增长20.83%,不捕率为40.28%。提起公诉105人,同比下降33.54%,不起诉8人,同比下降125%,不起诉率为7.08%。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人,同比持平,不批准逮捕2人,同比增长100%;不捕率为66.67%,提起公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1人,同比分别下降50%、83.33%。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4人,同比增长33.33%。

    (二)民事检察

1至3月,办理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4件,均在办理中;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郭明哲检察长靠前指挥,对重大案件亲自办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截至2020年3月31日,郭明哲检察长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5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件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宫云涵常务副检察长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办理一审公诉案件5件5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件2人。曹彪副检察长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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