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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7月30在大同市城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郭明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为建设“五化魅力新城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上取得了成效。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81211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7598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34720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971781人。40件严重刑事犯罪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助收集、甄别和固定证据,确保了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2努力维护经济秩序围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有效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配合政府房屋征收工作,制定了《创优发展环境,整顿房地产开发秩序专项活动方案》,会同土地、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对市区45家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运行。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批捕1317人、起诉72170人,促进了市场经济规范运行。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及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落实逮捕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等制度,减少不必要羁押,依法不捕210人、不诉91人。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了未成年人品行证据随案移送、家长参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实施在校生不诉复学、全面帮教等举措,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探索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依法对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12000元。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做好以案释法、定纷止争、理顺情绪工作,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案件185件,检察长接待来访120人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

4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知心姐姐”法律服务队持续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走进20多所大中小学校、30多个街道社区和十多个企业,服务学生、群众两万多人。坚持检力下沉,深入开展“访民生、知民事、解民忧”、“一村(社区)一警”和 “三亮三服务一奉献”活动,全院90名党员走访了15个街道办事处、90多个驻街单位和100多个社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7个。全力做好十八大、“两会”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关键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全面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职务犯罪8210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481人,渎职侵权犯罪1823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查办大案2629人,要案1010人,重特大案件 88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30人,占全部立案人数的28.8%。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案件2736。特别是查办了国企破产改制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1521人,追缴职工工资和企业欠款10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不断提升办案水平。着力提高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深度评估,建立线索督办、催办制度,充分发挥线索在突破窝案、窜案中的作用。加强不立案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工作,完善侦查一体化、侦诉一体化机制,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整合办案力量,排除干扰阻力,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完善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努力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3、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在区委领导下统筹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调整了城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近300名公务员接受警示教育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工程,建立了14个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站,在安居工程、城市道路等5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结合办案创作的廉政公益海报被省院评为第二名,营造了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共开展预防调查120次,制作预防报告36件,提出检察建议133件,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百余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97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361次,受众达一万余人。

(三)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以促进司法公正为己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8164人、撤案8790人,纠正漏捕66人,纠正漏诉9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5件次。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2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308件次。
  2、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76名“三类罪犯”逐一谈话,对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1名罪犯依法收监,
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93份,监督监外执行情况234件,保持了检察环节“零超期”“阳光社区矫正法律服务队”32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专题辅导和心理疏导,为14名矫正对象提供了社会救助。

3、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9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62件、支持起诉案件28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33件,着力解决司法不公和裁判“执行难”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

  (四)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五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5次,专项工作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2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37人次,征求意见和建议267条,制定整改措施19条。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活动,监督“七类案件或事项”1212人。

2、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积极推进以检务公开为核心的“阳光检察”工程,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让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打破检察机关神秘感,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建立了“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整合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实行律师阅卷“直通车”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告状难”、律师“阅卷难”等问题。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高检院八个方面整治重点,通过案件评查、自查自纠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查摆出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6个,立即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和自侦案件“双报”、“双批”规定,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初查不立案审查等制度。落实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权利义务告知制,增强了干警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加强案件集中管理,组织开展案件抽查评查活动,对不捕不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了执法办案“零违纪、零违法、零上访、零投诉”。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司法能力

以提高公正廉洁司法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三严三实” 和“学习讨论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扎实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引领广大干警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
  2、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检察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强化责任传导。对全院副科以上及重要岗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五年来,我院无一名干警违纪违规。                                                                                                                                                                                                                                                                                

3、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开展学习培训26次,岗位练兵16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100多人次,9名干警被确定为省级业务尖子,21名干警被评为市级办案能手,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坚持文化育检,培养有“知识宽度、理论深度、实践厚度、阅历广度,言行风度”的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良好风气。

五年来,我院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全省“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先进集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阳光检察示范院”,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公诉科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一名干警荣立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百优志愿者”、“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获得“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如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不够,服务经济发展的机制、措施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还不够大,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全面充分,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仍然缺乏,还不能完全适应严格公正规范司法的需求。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二、2016年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大同新一轮崛起的起跑之年,也是我院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我区实现现代核心商务区、文化旅游中心区、魅力宜居和谐区,打造大同“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服务和保障区委、区政府 “四大任务、三场硬战”的有效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全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依法查办发生在国企国资改革以及能源、交通、国土、脱贫攻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廉洁发展。坚决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科技创新的犯罪活动,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发挥好首都“护城河”作用。                                                                                                                                                                                                                                                                                                                                                                                                         

二是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引发的社会民生问题,把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定有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检察活动,促进实现“蓝天碧水”和“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律解释,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加快进度,确保质量。继续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紧密结合办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牢固树立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的理念,既注重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坚决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坚决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变相超期羁押、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是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源头控制、全程监管、事后评价,切实防止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省市院要求,领会精神,凝聚共识,认真做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是着力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争做“五型检察官”。坚持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 ,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争创”工作,认真开展“N个十”争创活动,争创一流队伍、一流业绩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城区实现转型跨越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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