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区2018年度城区检察院
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二)创新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实行审查逮捕案件首办责任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探索行政执法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全面推行不捕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加强证据分析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增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简易程序出庭支持公诉、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诉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三)保障人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了青少年品行证据随案移送、家长参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大力实施在校生不诉复学、未成年人全面帮教、青少年维权基金资助等举措,被省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跟踪教育活动,稳妥适用轻缓措施,综合分析判断有无逮捕必要,对可以从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
(四)坚决查处大要案。在查办新领域、新罪名以及房管、税务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五)提升查办案件水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线索集中管理、不立案事后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侦诉一体化机制和侦查人员出庭公诉制度,推进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
(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整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工作人员接受警示教育,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制作的廉政公益海报被省院评为第二名。
(七)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着力加强审判监督,注重把程序监督贯穿于全过程,
(九)加强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监督。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五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二、部门构成
我院由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6613464元,收入项目分为:
经费拨款收入613589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799897元,项目支出为336000元。上年结转477567元。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9187481元,收入项目分为:
经费拨款收入19077481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721480元,项目支出为5466001元。
2018年比2017年减少12574017元,因我院上划到省管,故收入大幅度减少。现有人数为4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6613464元,支出项目分为:
经费拨款收入613589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799897元,项目支出为336000元。上年结转477567元。
2018年比2017年减少12574017元,因我院上划到省管,故收入大幅度减少。现有人数为40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院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为:总计376708.7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5000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6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808.78元,由于2018年归省财政厅直管,故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
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在职公用经费231000元,办公费500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20000元,差旅费300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元,订报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111000元。福利费161452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实有车辆1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房屋情况 面积为1322平方米。
七、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