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17882214元,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2561123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3553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8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6916元。
2、项目支出安排
项目支出安排5321091元,其中:
专项业务费项目1100000元,其他支出1000000元,包括举报人奖励等,其他项目4221091元,包括:被害人救助200000元,长期临时工工资172000元,非税收入(赃款)1500000元。干警加班费510000元,执行文件为:人社部发{2009}184号文件,晋人社厅发{2010}175号文件。
上年结转1839091元,文号分别为同财政法[2014]4号32807元、同财政法[2014]23号470912元、同财政法[2014]26号1225372元、同财政法[2015]2号110000元。
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