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检政(2018)50号文件《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通知》的精神,按照本院的要求,我部于2018年10月23日由杨英云部长组织学习了3件公益诉讼案例。部里干警认真学习,积极讨论,现场气氛活跃,充分认识到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业务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
在座所有同志通过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例的学习了解,对行政公益诉讼业务有了更多更高的认识,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业务水平经过努力也会不断进步,业务能力在今后的办案中会不断提高。公益诉讼需通过司法实践摸索,进一步完善各种程序,使公益诉讼真正成为侵害公共利益事件受害者撑腰的武器,进而起到预防和遏制侵害公共利益事件的发生。会后全部同志已经撰写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