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进步,城市文明的提升,同时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工程施工现场都要圈围,建筑工地要用围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干扰,这也是确保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我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位于魏都大道与平城街交口东北角施工工地,在未设置围挡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工地外围路面尘土散撒严重,极易造成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并对我市市容市貌产生负面影响,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发现这一线索,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及时对线索进行研判,并及时取证,认为大同市平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工地违法行为都有监管职责,立即依法对两个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施工工地的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整改,督促其加装围挡,并同时对辖区内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行政机关现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建设单位表示积极进行整改。目前施工现场外围已搭设4.5高硬质绿色围挡,现场区内土方作业采取出口铺设碎石,并安排洒水车,防止扬尘,逐步规范达到安全、文明的施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本案的办理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监督了施工单位严格依法律标准安全施工,避免了群众受到噪音和灰尘污染,营造了一个空气质量高环境卫生好,施工现场规范的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