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位于大同市平城区锦祥小区19号商铺的“美丽齿科”、位于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体育馆对面的“重阳齿科”口腔门诊均未安装医疗专用污水处理设备,患者治疗时产生的废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排下水道;重阳齿科甚至没有与大同市精谊环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将医疗废物垃圾直接倾倒到生活垃圾桶。这种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的行为,易使人民群众健康遭受疾病扩散传播的危险,也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发现这一情况后,经研究,我院认为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立即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如下:
1.依法履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职责,责令“美丽齿科”“重阳齿科”口腔门诊限期改正,及时与大同市精谊环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并将医疗废物交由该公司集中处置,对医疗污水严格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2.加强对平城区口腔门诊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部署,局机关和监督所合力整改相关问题,并做到举一反三。
一、依法检查有关单位。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有关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委派卫生监督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重阳齿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相关规定给予其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美丽齿科虽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与大同精艺环保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但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后经督促,美丽齿科从山西瑜方华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污水处理设备,并于8月20日完成安装、投入使用。
二、举一反三规范口腔诊所。9月3日,组织平城区范围内所有口腔医疗机构在美源口腔医院召开了平城区口腔医疗机构现场会暨传染病防控工作会。会上,副局长郭鹏飞就口腔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传染病防控作出安排,副局长臧杰就口腔医疗机构管理提出要求。会议重点强调了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废水处理问题,并要求没有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机构在11月中旬前全部安装到位。
我院通过对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履职情况的监督,促使该局对市区所有口腔医疗门诊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医用污水进行有效管理,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传染病的发生,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全面规范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提升行政机关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管理和执法水平,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