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我院在“携手请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活动中发现十里河平城区冯庄段存在黑臭水坑污染河道问题,随之向大同市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大同市水务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尽快开辟临时河道,避免十里河上游水体进入该污水坑,对该污水坑进行清理,切实改变河道脏、乱的面貌,防止河道污染,确保河道畅通和干净整洁。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同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决定由负责该段河道整治工作的大同市十里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清理整治,避免十里河上游来水进入水坑后污染下游水质。
大同市十里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及时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施工队进行处理。首先将由于下雨堆积在水坑里的污水使用抽水车抽理干净,将淤泥挖出进行晾晒,之后运输车将垃圾以及淤泥直接运送到垃圾填埋处进行填埋,对于水坑进行分层回填,将水坑填平,改变河道脏、乱的面貌,防止河道污染,确保河道畅通和干净整洁。其次加强巡逻,制止、防御对河道非法破坏行为,并在各路口设立围堵,控制不明车辆进入,加强日常对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监督检查,排除隐患,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以赴推进河道规范化建设,净化河道空间,长效管护。
这起案件也是2019年平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也成为检察长带头办案,把公益诉讼做成“一把手工程”的范例。检察长亲自承办,并在检察机关作出监督意见后,送达检察建议书后,检察长多次联系大同市水务局局长进行跟进监督,提出修复整改的具体要求。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社会公共利益得以维护。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被监督对象的沟通交流,严格跟踪落实反馈机制,有力督促被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而且让行政机关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行为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是实现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双赢、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