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亮剑行动,我院积极响应上级院的号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对涉校园周边的20家“小饭桌”和北都星等17家幼儿园进行调查,主要针对是否各类证件齐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件、是否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管理,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调查,大部分“小饭桌”、幼儿园都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都配有食品消毒柜和留样柜。但是部分“小饭桌”和幼儿园存在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多人从业只办理一人健康证、没有健康证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导致学生幼儿用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使学生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处在食品安全风险中。我院立即采取行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的焦点,学生及幼儿的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我院一直在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并积极努力的推动这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更实、更深、更广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