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会议及市院《关于开展判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先后走访了社区矫正科和街道司法所,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专项检查。
我院侦查监督科通过核对台账、检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询问司法所干部和与矫正对象谈话等方式,对全区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开展了专项检查,全区共有假释人员7人,其中保外就医5人,缓刑人员92人。
从检查的情况看,接受检查的单位都有较为齐备的监外执行工作档案和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对监外执行对象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台账齐全,帮教措施针对性强。矫正小组工作效果明显,基本落实了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掌握了本辖区监外罪犯基本情况,实施了必要的监管帮教措施,绝大多数监外执行罪犯能够在执行机关的有效监管下认真改造,遵纪守法,并最终回归社会。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我院掌握了辖区内假释、暂予执行人员的罪名情况、“三类罪犯”的总体情况和基本底数,建立了审查档案。特别是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矫正情况有了详细的登记,其中职务犯罪假释罪3人,职务犯罪缓刑18人,破金融管理秩序缓刑1人。